根据《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白洋淀上游流域入淀河流干流河道外延15米禁止施用农药化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市白洋淀上游流域入淀河流干流河道外延15米禁止施用农药化肥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禁施范围 我市白洋淀上游流域入淀河流干流主要有白沟河、南拒马河,其中白沟河涉及我市肖官营镇、辛立庄镇、辛桥镇、新城镇、泗庄镇、东马营镇,南拒马河涉及我市东马营镇。白沟河、南拒马河河道控制区外延15米为农药化肥禁施范围。 二、任务目标 (一)划定农药化肥禁施区 白沟河、南拒马河沿河各镇要根据水利部门提供的河道控制区界桩,外延15米,划定农药、化肥禁施区,形成禁施区划定报告及相关划定成果图纸。 (二)摸清底数,建立台账 沿白沟河、南拒马河各镇要对河道控制区外延15米内所有涉及到农作物种植种类、面积、种植户等进行详细排查,建立详细重点管控台账。 (三)落实责任,加强监管 沿河各镇、村要落实属地责任,严格履行职责,在农药化肥禁施区明显位置设立标示牌,依据管控台账监督农户在农药化肥禁施区内严禁施用。 三、责任分工 (一)市水利局负责提供白沟河、南拒马河河道外延15米禁施区划定需要的河道控制区边界。 (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对农药化肥禁施区内土地地类、性质给与认定。 (三)沿河各镇负责具体落实,逐村搞好调查登记,形成农药化肥禁施区划定成果报告,制定划定成果图纸。 (四)市农业农村局对各镇上报数据、成果进行汇总,形成全市划定成果,报请市政府批准实施;成立指导组,定期或随机对重点管控区内进行检查指导,检查结果上报市政府和保定市农业农村局。 (五)市财政局负责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即日起-6月15日) 召开全市动员;利用电视台、电台、报刊等新闻媒体以及微信、微博、短信等方式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尤其要充分利用农村大喇叭将白洋淀上游流域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的重要性进行广泛宣传,提高河流干流河道两侧居民自觉履行禁止施用农药和化肥的意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二)调查摸底(即日起-15日) 沿河各镇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白沟河、南拒马河河道控制区外延15米内所有涉及到的村、种植户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账,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三)禁施区划定(6月16日-30日) 沿河各镇组织专门人员对辖区内白沟河、南拒马河河道控制区外延15米划定农药化肥禁施区,形成划定成果报告和相关划定成果图纸,并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成果汇交。 (四)划定成果汇交(7月1日-15日) 市农业农村局根据沿河各镇上报的农药化肥禁施区划定成果和图纸,进行汇交,形成全市白沟河、南拒马河农药化肥禁施区划定报告和图纸,上报市政府,待市政府审批后,公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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